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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私设生猪屠宰场 江西一男子非法经营被公诉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陈宁 张翠萍 时间:2018-6-27 8:44:24 浏览:5660次

    为牟取利益,兴国县一男子兰某未经许可私设生猪屠宰场,五年内非法屠宰、销售生猪金额达350余万元。近日,兴国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兰某依法提起公诉。

  2012年5月至2017年5月,被告人兰某在未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件的情况下,在其经营的养猪场私设生猪屠宰点,私自屠宰生猪,并将屠宰的猪肉批发销售给吕某、刘某等人,在兴国县各乡镇进行销售,非法销售金额达人民币350余万元,非法获利人民币12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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