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某居民区深处,一处长期大门紧锁的门面房内暗藏食品加工黑幕,通过在鸡肉中加入“牛肉膏”“牛肉粉”,调制加工、重新包装后成为色香味俱全的“牛肉干”,再通过团购平台售往全国多地,销售金额192万余元。
近日,经润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店面负责人史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40万元,判处供货商郑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分销商陈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3月24日法治日报)
小作坊里二次包装
2023年7月,润州区的于大爷在小区附近溜达时,发现一家平常大门紧锁的门面房敞开着。于大爷走进店里一看,几名老人徒手将黑乎乎的肉干称好重量,装进印着“牛肉干”字样的包装袋里。
因价格远低于市价,于大爷买了一袋回家品尝,却发现“牛肉干”香味很浓,但肉质软塌没有嚼劲,不像是真牛肉干,再联想起店里简陋脏乱的环境,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于大爷买到的“牛肉干”所用原材料均为鸡肉。
2023年12月12日,公安机关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突击检查该门面房,查获鸡肉干300余箱,罐装牛肉干70余箱,另有袋装牛肉干、散装肉干、包装盒、产品标签若干。随后,该店面负责人史某被警方带回,警方顺藤摸瓜抓获了其供货商郑某及分销商陈某。
经查,自2022年9月起,从事食品批发生意的史某为牟取暴利,指使长期合作的福建供货商郑某,在鸡肉里加入牛肉膏、牛肉粉等添加剂,加工出有“牛肉干风味”的鸡肉干。后通过租赁店面设立二次包装车间,招聘工人将“特制”鸡肉干拆包、称重,分装进标有“牛肉干”字样的包装罐、包装袋,再封口。
团购平台成重灾区
因担心在店面直接销售易被周边居民发现,史某联系了镇江本地某团购平台负责人陈某。
“罐装的卖得多,进货价10元每罐,卖出去一罐可以赚6元至10元。”陈某虽对质量起疑,但因利润可观便不再深究。后来,陈某凭借人脉帮史某拓宽销售渠道,史某则给予陈某每罐1元至2元回扣。
2022年9月至2023年11月间,史某将假牛肉干销往常州、上海等多地分销商,再通过团购平台二次销售,销售金额合计192万余元。陈某通过其运营的团购平台销售假牛肉干16万余元,并为史某在南京、武汉、徐州等多地团购平台介绍销售73万余元,收取回扣7万余元。
食品安全不“止”办案
2024年4月,该案被移送至润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6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将该案列入专项行动督办案件。
润州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陈某为收取回扣费知假售假,应认定为共同犯罪;其他团购平台负责人难以认定主观明知,受雇工人多为70岁以上高龄老人且不知情,依法不予追究。2024年8月14日,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起诉史某、郑某,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起诉陈某。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的判决,如一记重锤,狠狠砸向这些违法者。相关违法者按照犯罪性质和事实的不同程度,得到不同的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正裁决,让违法者为自己的贪婪付出沉重代价。但我们不禁要问,把鸡肉当牛肉卖,这些人心中的诚信与良知何在?鸡肉价格远低于牛肉,如此“移花接木”,挂着“牛头”卖鸡肉,岂是简单的虚假宣传,分明是欺诈消费者的恶劣行径。添加牛肉膏、牛肉粉,明目张胆地掺杂掺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这已然触犯了法律红线,沦为阶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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