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畜牧网 > 宠物
宠物殡葬店开进小区,刚挂牌就“停摆”
来源:三湘都市报 时间:2024-9-19 8:39:23 浏览:3035次

    宠物殡葬店架设好的焚化炉。 

    涉事门店推出的宠物殡葬服务。 受访者 供图

  新店开业本是件开心事,可长沙一家开在小区内的宠物殡葬店刚准备营业就遭到了众业主的反对。“店主要是开宠物美容店,我们都很欢迎,可开的是宠物殡葬店,我们就无法接受了。”长沙市岳麓区金辉·优步花园小区的业主黄先生向三湘都市报记者反映,商户在内室设置了焚化炉及排气烟囱,“店里会举办祭祀活动,送来的猫狗不知道死因,大家都担心卫生和防疫难以保障”。

  9月18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从长沙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涉事店铺因证件不齐,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关于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相关规定,已被叫停。 

  ■文/视频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记者 杨昱

  事件:宠物殡葬店刚挂牌,遭众业主反对

  事发门店位于长沙市岳麓区金辉·优步花园小区6栋楼下,“有业主看到这家店的招牌后,好奇上网搜索,发现是一家宠物殡葬店,马上发到业主群。”业主黄先生表示,此前大家听说该店铺是经营宠物服务业,没想到是宠物殡葬,“从各方面考虑,都不希望家门口搞殡葬业”。

  “我们了解过了,店主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但没有取得殡葬行业特许经营许可,但店铺广告上宣传的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送、宠物殡葬和宠物火化。”黄先生拿出众业主签名的投诉信,其中载明了涉事公司发布的图片有设置“灵堂”、摆放“贡品”等内容,“店里面还有焚化炉,从卫生、环境、心理影响等方面来说,并不适合开在居民小区内。”跟随黄先生的指引,记者看到小区内的金辉幼儿园距离店铺仅70米,“对孩子们影响也不好”。

  “住在小区6栋和7栋的业主意见最大,尤其是看到连接焚化炉的排气烟囱架到了房屋上。”黄先生说,如果这里真的焚烧动物尸体,整个小区都会受影响。

  部门:资质证件不齐,属违规操作

  记者联系上店铺经营者盛先生,盛先生表示,从完成装修到设备进场,焚烧炉一次都没启动过,“在街道、社区、公安、农业等部门的介入下,开过多次协调会了”。

  岳麓区农业部门指出,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应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生产经营区域应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有关流程须符合动物防疫要求,还需要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病死动物、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冷藏冷冻设施设备,以及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此外,还需配备执业兽医或者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并建立相关台账、巡查等动物防疫制度。

  记者注意到,店内除了一张工商营业执照,其他相关证件均缺失。对此,农业部门叫停了该宠物殡葬店的经营行为。对此,盛先生也表示了同意。

  “已经联系仓库把焚化炉运走,店铺的经营方向也会进行调整。”盛先生表示,他也在考虑将店铺改成仓库或转让出去。

法规

  经营宠物殡葬店要具备这些条件

  宠物已成为很多都市家庭的情感寄托,爱宠的“身后事”促进了宠物殡葬业的兴起。要合法合规经营一家宠物殡葬店,需要哪些条件?记者就此采访了长沙市农业农村局动物防疫处处长聂迅峄。

  “病死动物如果不进行无害化处理可能会带来动物疫病的传播,危及公共安全,并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聂迅峄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四条中,对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明确了具体的动物防疫条件,“简单来讲,就是场地要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保持一定距离,生产经营区域要是封闭隔离的,各种设施设备要达标,还要有动物防疫技术人员,以及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

  目前,长沙市已建成区域性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3个,包括长沙县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浏阳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宁乡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病死动物收集转运中心1个,即望城区病死动物收集转运中心。“长沙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体系已覆盖全域,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基本上能达到100%。”聂迅峄说。

 
相关信息  
宠物殡葬店开在小区楼下,居民吵麻了…… [2024-9-3]
宠物殡葬店开进小区,刚挂牌就“停摆” [2024-9-19]
宠物市场新宠!喜宠殿下开启宠物生活的新纪元 [2024-9-18]
“给你15万,我要把小七带走”,上海90后夫妻为争狗狗抚养权要闹到法庭 [2024-9-14]
“宠物经济”这样集聚壮大 [2024-9-13]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河北畜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311-85282353;电子邮箱:trjg123@163.com。

更多>>

信息速递

2023第二届中国(河北)养猪…
2023第二届中国(河北)养猪技术高峰论坛
[详细]
毛皮动物养殖技术交流观摩会在石家庄…
2024第二届中国·河北唐县肉羊产业高…
第十三届世界猪业博览会预登记通道全…
听课笔记 |“2024第三届河北8·18养…
更多>>

政策发布

闻“汛”而动,羊创新团队制…

[详细]
汛期动物疫病防控应对措施指引
生猪养殖提质增效降本技术指导意见
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印发重要措施,鼓…
2023年第三季度河北省畜牧业生产形势…
关于我们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北畜牧网 电子邮件:trjg123@163.com 冀ICP备18009867号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06-1号金领大厦2-1-1613 电话:0311-8528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