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畜牧网 > 宠物
论新型冠状病毒病与宠物犬猫冠状病毒病之间的差异
来源:小动物医学分会 作者:林德贵,王化磊 时间:2020-2-2 10:05:33 浏览:18404次

武汉市最早出现的人类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病给社会生活和人民健康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全民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病的战役正在进行中。

关于人类与宠物的冠状病毒病是否有关?宠物犬猫能否患此病?人类患者是否传播此病给宠物?有无宠物患此病?这是都是兽医师与宠物主人非常关心的重要问题,事关社会稳定和尊重科学的信念。隶属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中国畜牧兽医学会是国家级学术组织,小动物医学分会集中了国内从事小动物临床、科研和教学的专家学者,我们对于目前的形势和社会关心的上述问题,有以下见解。

一、什么是冠状病毒

冠状病毒按病毒学分类属于尼多病毒目、冠状病毒科、冠状病毒亚科;冠状病毒亚科包括α、β、γ、δ四个属,之所以称为冠状病毒是因为其电镜外形类似皇冠样。冠状病毒首次于1937年从鸡身上分离获得,并在多种动物体内被发现,与多种动物疾病有关,如牛冠状病毒(BCoV)可以引起牛、骆驼等反刍动物的呼吸道疾病;猪冠状病毒(PEDV、TGEV)可引起猪的胃肠炎症状;鸡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IBV)引起禽类的呼吸道感染、肾脏和泌尿生殖道病变;鼠肝炎病毒(MHV)可以造成鼠胃肠、呼吸、肝脏和神经损害。

本次武汉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病(2019-nCoV)是目前发现的第7个可导致人类疾病的冠状病毒,2020年1月21日《中国科学:生命科学》英文版在线发表文章推测其病毒的自然宿主也可能是蝙蝠,并可能存在未知的中间宿主。

目前已在犬群中分离到3种主要的冠状病毒。犬呼吸道冠状病毒(Canine Respiratory Virus, CRCoV)于2003年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犬中分离获得,主要引起呼吸道疾病。尽管犬呼吸道冠状病毒具有高传染性,并可从具有呼吸道疾病的自然感染犬呼吸道中分离到犬呼吸道冠状病毒,但感染犬通常仅表现出亚临床症状或较温和症状,用分离的犬呼吸道冠状病毒接种易感犬尚不能复制出临床病例。

猫冠状病毒(Feline coronavirus, FCoV)通常造成猫的肠道感染,偶有发展成高致死性免疫相关血管炎,又称猫传染性腹膜炎(Feline infectious peritonitis, FIP),多数猫冠状病毒感染猫呈亚临床症状,可能有短暂的上呼吸道病或腹泻症状,感染通常表现为自限性,在几周内痊愈。但少数发展成为猫传染性腹膜炎(FIP)症状包括嗜睡、发热、厌食、体重减轻、黄疸、淋巴结增大、呕吐、腹泻、发育迟缓以及出现胸腔、腹腔以及心包积液的现象,绝大多数最终死亡(最近几年文献研究发现几种靶向抗病毒化合物可以大大提高治愈率)。

冠状病毒在自然界广泛存在,虽然变异性较强,但人类、犬、猫的冠状病毒基因差异较大,也并未发现可以相互传播的证据。

二、冠状病毒是怎么传播和侵入机体的

病毒传播的三大途径: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动物。

传染源:显而易见是2019-nCoV,从感染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排出到外界。

传播途径:根据2020年1月12日WHO发布的可疑2019-nCoV临床管理指南指出,要注意飞沫预防、接触预防、空气传播预防(当可能产生气溶胶的医疗措施时)。其中接触预防可能是和宠物相关的预防措施,比如宠物外出时接触到含有2019-nCoV的污染物,而人们再接触到宠物身上的污染物时可能会发生传播,这和我们在外面行走,鞋上沾染污染物传播类似,但是病毒在外界干燥环境中存活不超过几小时,如果我们注意宠物外出后的清洁和消毒,这种概率也是比较低的。

易感动物:如前所述,人类冠状病毒并未发现可以在犬猫体内跨物种感染,至少现阶段没有证据表明犬猫体内可以感染2019-nCoV,并往外传播的证据。

病毒是细胞内复制的微小生物,它必须进入细胞内进行复制和传播;此过程的关键点是S蛋白和细胞受体。不同的冠状病毒选择结合的细胞受体类型都是不一样的,现阶段也确未发现2019-nCoV与犬猫细胞具有选择性。

三、全社会一起努力战胜新型冠状病毒病

从新型冠状病毒病在武汉发生起,到今天未发现有报道宠物犬和猫发病的病例,我们从北京市、武汉市、深圳市和河南省部分地区的病例调研,均未见到与人类相似的冠状病毒病病例,全国其他地区也没有犬猫发生新冠状病毒病的报道。至今未发现宠物主人患新型冠状病毒病后传给自己饲养的犬或猫(无论是带毒还是发病)、或者宠物犬把冠状病毒病传染给宠物主人的病例和报道。

世界卫生组织关于新冠状病毒病的建议是:“目前,没有证据显示狗猫等宠物会感染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然而,与宠物接触后,用肥皂和水洗手可以显著减少其他常见细菌在宠物和人类之间的传播,例如大肠杆菌和沙门氏菌”。

尊重事实,坚信科学!作为宠物医师,我们从事的工作与家庭安全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按照国家卫健委的要求和地方政府的规定,确保自己的健康和社会的安全是当务之急。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战胜新冠状病毒病和人与动物健康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相关信息  
老牌家电巨头入局,宠物家电市场杀疯了 [2025-2-7]
狗狗送宠物店寄养猝死,主人网络曝光遭商家起诉,一审判了 [2025-4-17]
注意!在养狗时,多做这些事情,对它很不好 [2025-4-16]
毛孩子口臭的“铲屎官自救指南” [2025-4-16]
宠物上高铁:公共政策的温情与理性该如何平衡 [2025-4-16]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河北畜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311-85282353;电子邮箱:trjg123@163.com。

更多>>

信息速递

中国林牧渔业经济学会2025年…

[详细]
中国蛋鸡高质量发展(兰考)论坛首轮…
关于举办“2025中国反刍暨牧草产业发…
诚邀参会 | 6月成都,第十三届(2025)…
万众期待 重磅来袭|第二十二届(2025…
首轮邀请 | 2025第三届中国本土猪暨…
河北省农技协养猪专委会关于召开“第…
河北省生猪产业创新团队关于召开“第…
第九届南农猪业大会暨2025钟山猪业展…
2025年河北省鸽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成功…
10月相约济南!关于举办第40届(2025)…
首轮邀请 | 2025第三届中国本土猪暨…
更多>>

政策发布

农业农村部召开常务会议 审…

[详细]
农业农村部发布: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家…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加快建设农业强…
湖南实施生猪屠宰加工能力提升工程
《发酵乳》新国标出炉,酸奶市场迎政…
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5年“绿剑护粮…
国务院发布新政,养殖业要将面临重大…
奶业风口来了,农业农村部等三部门联…
湖北八部委联合出台“牛十条” 力促…
2025年中央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清单
湖北八部门联合出台“牛十条”,助力…
“产业链升级+智慧转型!2025两会畜…
关于我们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北畜牧网 电子邮件:trjg123@163.com 冀ICP备18009867号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06-1号金领大厦2-1-1613 电话:0311-8528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