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畜牧网 > 政策发布
2022年6月1日大限 新版兽药GMP实施要求发布
来源:农业农村部 时间:2020-5-7 11:34:53 浏览:9068次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农业农村部令〔2020〕第3号)已于2020年4月21日发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规定,现就《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兽药GMP”)实施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所有兽药生产企业均应在2022年6月1日前达到新版兽药GMP要求。未达到新版兽药GMP要求的兽药生产企业(生产车间),其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022年5月31日。

  二、自2020年6月1日起,新建兽药生产企业以及兽药生产企业改、扩建或迁址重建生产车间,均应符合新版兽药GMP要求。

  三、自2020年6月1日起,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受理兽药生产企业按照新版兽药GMP要求提出的申请,经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有效期为5年;受理兽药生产企业到期换证并按照2002年发布的兽药GMP要求提出的申请,经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有效期核发至2022年5月31日。

  四、2020年6月1日前已经受理的申请,按原规定完成相关工作并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证书,证书有效期核发至2022年5月31日。

  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

  2020年4月30日


 
相关信息  
2026年起,动物检疫证全面升级!严厉打击伪造、变造、转让等行为! [2025-9-12]
9月1日起,最新《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实施,养殖场需依规备案、且需具备5大条件,未备案或面临处罚 [2025-9-11]
农业农村部答复关于促进兽药网络经营健康发展的提案 [2025-9-9]
农业农村部答复关于解决奶牛养殖行业经营困难的建议 [2025-9-8]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5-9-5]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河北畜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河北畜牧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0311-85282353;电子邮箱:trjg123@163.com。

更多>>

信息速递

2025第二届南里岳“鸡蛋节”…

[详细]
邀您参观->第37届中原畜牧业交易博览…
最后时机!2025第二届南里岳“鸡蛋节…
京津冀家畜(猪)繁殖员技能人才培育…
最后席位 限量招募——2025第二届南…
邯郸市在2025年京津冀家畜(猪)繁殖…
2026第九届中国西部畜牧业博览会暨产…
2025第二届南里岳“鸡蛋节”招商席位…
东北养猪交流会暨第三届黑龙江TOP40…
河北省毛皮产业协会荣获全国皮革行业…
黄河之滨再迎盛会!2026 中国(甘肃…
《千万蛋鸡强镇谱写富民新篇章——20…
更多>>

政策发布

2026年起,动物检疫证全面升…

[详细]
9月1日起,最新《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
农业农村部答复关于促进兽药网络经营…
农业农村部答复关于解决奶牛养殖行业…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动物检疫证章标志…
10月1日起,启用新版动物检疫标志;…
农业农村部:深入实施养殖业节粮行动…
农业农村部:加快推进生猪育种新技术…
禽蛋新国家强制标准9月1日实施 再添…
9月1日起实施!年出栏500头以下的猪…
农业农村部答复支持养殖主体开展碳汇…
农业农村部:持续推广低蛋白多元化饲…
关于我们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河北畜牧网 电子邮件:trjg123@163.com 冀ICP备18009867号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06-1号金领大厦2-1-1613 电话:0311-8528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