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扶持、发展和壮大我市畜牧产业,着力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提升畜牧业发展质量、产业规模和生产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嘉峪关市出台了畜禽调引奖补政策,请广大农户积极响应政策,充分利用政策,发展畜牧产业。
调引品
1.羊。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羊场引进6月龄以上的杜泊、澳洲白、特克塞尔、萨福克、东弗里生等纯种种羊,每只奖补2000元;引进6月龄以上的小尾寒羊、湖羊、高山细毛羊等能繁母羊,每只奖补300元。
2.牛。引进12月龄以上西门塔尔等优质肉牛品种的能繁母牛,每头奖补2000元;购买饲养1月龄以上的本地荷斯坦奶公牛,每头奖补500元。
3.猪。每引进一头7公斤以上生猪奖补200元。
4.鸡。当年引进鸡5000只以上,每只奖补1元,数量按当年引进鸡总量计算。以上畜禽:奶公牛、生猪需从本市祁牧、兰州正大、天兆宏源、恒大合作社引进;牛羊从外市调引(省内羊布病免疫区不得调入),防返贫监测户单户调引牛奖补资金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猪羊鸡奖补资金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一般农户单户调引牛奖补资金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猪羊鸡奖补资金不超过5万元(含5万元);防返贫监测户、一般农户必须具有嘉峪关市农村户籍。
调引程序
1.农户申请:有意向调引良种畜禽的养殖农户向镇政府申报备案。
2.调前核查:镇政府接到调引申报后,第一时间组织镇、村、镇畜牧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赴养殖户现场核实当前畜禽存栏情况,采集现场核查人员及圈舍畜禽存栏影像资料备查。
3.调引审批:镇政府根据现场核查和拟调引地动物疫情研判情况,据实填写《嘉峪关市2025年畜禽调引申报备案表》,报送现场核查水印照片及影像资料,签注调引意见,监督农户调引。
4.调入验收:调引工作由养殖户自主实施调引,按照“调引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畜主在调引畜禽卸车落地前2小时向所在镇政府报告,镇政府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组织镇村、镇畜牧兽医站人员对调入畜禽品种、大小、数量、免疫检测等情况进行现场初步核实,并据实填写《嘉峪关市2025年畜禽调引验收表》,作为补助资金兑付依据。
验收资料包括:①畜禽调引购买合同;
②户口簿和调引人社保卡复印件;
③畜禽调引备案审批表;
④检测报告(牛羊需提供布病检测报告,育成鸡需提供禽流感检测报告);
⑤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⑥调引畜禽交易付款凭证;
⑦调引畜禽税务发票;
⑧调运影像资料。
5.复查复验:待调入的畜禽存栏时限达到3个月后,由镇政府组织逐户复验复核,并将复验结果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市畜牧技术推广站根据镇政府复验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每个镇抽查户数不得低于本镇畜禽调引总户数的30%,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意见,兑付剩余补助资金。
6.资金兑付:畜禽调引结束后,由镇政府对调引对象、调引数量、补助金额等信息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先行支付调引补助总金额的50%。饲养3个月期满复验合格后,再行支付剩余补助资金。复验过程中,调引畜禽存栏数量比例达不到调入验收认定数量90%以上的,剩余补助资金不予拨付。补助资金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系统统一发放。
7.监督管理:畜禽调入验收后,镇政府要加强监管,既要保证调引的种畜母畜不流失,又要联合技术部门指导养殖户加强饲养管理,开展生产繁育,确保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效益。
|